吉鑫小学招生简章
6至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登记,积分达标,年满六周岁 | ||
暂未收录 | ||
1、城区三对口: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因贷款抵押等情况不能提供原件,需提供2020年5月1日后的不动产权查询结果证明,后同)、近期水电气缴费或开户发票等印证材料。2、统筹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行政大厅4楼38号教委窗口现场办理。3、城区挂靠户籍类:户口簿等,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4、购房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近期水电气缴费或开户发票等印证材料。5、随迁子女:户口簿、暂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印证材料。6、农村户籍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近期水电气缴费或开户发票等印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