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金鸡镇中心小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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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登记,积分达标,年满六周岁 | ||
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网址:S/)进行学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到对应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时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 ||
一、随迁子女: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二、户籍生: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购房契税发票)、预防接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