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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第二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6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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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登记,积分达标,年满六周岁
暂未收录
一、本区户籍: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二、随迁子女: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