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和平中心小学校招生简章
6至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登记,积分达标,年满六周岁 | ||
暂未收录 | ||
1、户籍生: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②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2、随迁子女: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②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2020年5月31日前办理有效);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④户籍不在辖区内,在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租住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与县房管部门签订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此类学生不需提供居住证);在城区务工的需提供单位、企业或个体商户为其购买的“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至少一项);在城区经商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明;调城区单位工作的需提供正式调动(借调)文件。3、购房生: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在提供购房正式合同时须一并提供购买该房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发票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登记证明,或司法公证机关出具的房屋买卖转让公证手续),以及与房屋户主一致的本人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证明;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