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瓦子博爱小学招生简章
6至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社保达标,本区居住证,年满六周岁 | ||
到校登记,随迁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到区教体局教育股登记审核。 | ||
1、本地户籍: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2、随迁子女:(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游仙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游仙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截止2020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4)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游仙区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5)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3、居住证持有人:(1)经公安机关签发的游仙区辖区范围内的《四川省居住证》;(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3)以下三项材料之一: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游仙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保证明;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游仙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游仙区辖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4)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