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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实验中学-初中部招生简章

12至15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本区学籍,人户一致,应届小学毕业生
暂未收录
1、户籍生: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暂住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