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站系统

涪陵第十六中学校招生简章

12至14
暂未收录
暂未收录
暂未收录
1、户籍生: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2、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小学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