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聚奎镇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12至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登记,积分达标,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根据公示的招生对口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 ||
一、本区户籍: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二、随迁子女: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持有本区城区《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证明(市外户籍)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企业用工证明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进城经商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在2020年3月31日前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