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初中招生简章
12至14 | ||
180人 |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登记,积分达标,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暂未收录 | ||
两证齐全”且年满6周岁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城区,其父(母)的房产在城区。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房产系全产权,不得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2)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须提供房交所父母无房证明),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视为符合“两证齐全”入学条件(所需材料同前)。“单证”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1)户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挂靠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挂靠人的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2)户籍不在城区,但已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房产系全产权,不得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3)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的务工人员子女。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公安机关核发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③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