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简章
12至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社保达标,本区居住证,应届小学毕业生 | ||
网上申报要先登陆网址: | ||
1、本地户籍:户口簿和房产证2、随迁子女:(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我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我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3)截止2020年4月30日,当年在我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4)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5)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3、回籍生:户口簿、房产证和学籍证明4、居住证持有人:(1)适龄少年本人在我区范围内经公安机关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3)下列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我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③在我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4)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