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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八十四中学校招生简章

12至14
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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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学生家长到对口学校咨询登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指定接收学校咨询登记。
1、“三对口”生:①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②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③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2、随迁子女: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暂住登记凭证、房产证(如果因抵押、拆迁等无房产证,可提交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有房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