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贤明中学招生简章
12至12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 ||
电话咨询,到校报名 | ||
1.辖区的学生或其监护人持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凭《入学通知书》到我校报名入学。(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城区户口簿原件(若是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驻城区军人和因工作调动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还需提供本单位、区武装部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证明);(3)小学毕业学籍信息。2.未在城区小学毕业但秋季需在城区就读初中的适龄少年,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持以下材料,于8月20日至25日到市教体局教育股登记,由市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城区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3)小学毕业学籍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