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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朝阳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12至12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暂未收录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该城区《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与申请就学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就业合同;或申请就学地工商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为申请人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4.申请人截止到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5.申请人在该城区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水电气缴费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