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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中学-初中部招生简章

12至12
319人
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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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③房产证(或经公证的购房协议、其他可以佐证的有效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租房居住时长以递交的租赁协议及租金缴交税票佐证);④父母其中一方在县城工作的单位证明(农村户口的无需提供)。⑤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