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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匠中学招生简章

12至12
暂未收录
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户一致,本区户籍
暂未收录
二)初中新生入学:8月23日—27日,由小学毕业符合就读条件的初一新生或其监护人持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按照公示的划定区域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并由初中学校和公安部门进行入学资格初审;8月28日,初中学校对初审合格的新生进行复核并汇总造册;8月29日—8月30日,初中学校公示审核合格的新生名单;8月31日—9月1日,审核合格的学生或其监护人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城区户口簿原件(若是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驻城区军人和因工作调动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还需提供本单位、区武装部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证明);  3.小学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