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安居初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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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户籍,社保达标,本区居住证,应届小学毕业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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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地户籍:户口簿、户主及学龄少年户口簿复印件(请将信息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面印户主那一页,下面复印适龄少年那一页,复印件上能看清户号)2、居住证持有人:A.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范围内的《四川省居住证》。B.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C.下列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招生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招生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③在招生范围内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办理租赁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3、随迁子女:A.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B.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就读学校所在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C.截止报名时,当年在我县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D.在有效期内,截止报名时,在务工、经商所在地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