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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城南初级中学校招生简章

12至12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特定人群,本区居住登记
暂未收录
(1)户籍为武胜县城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驻县城军人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军人士官证(或军官证)及县人民武装部的相关证明。(3)安置在县城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及因工作调动到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组织人事部门安置或调动工作的文件、调令。(4)落户武胜县城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批文。(5)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经营场所证明(门市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以及截止头年4年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经营时间达3个月及以上的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准)。(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与县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以及截止2017年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务工3个月及以上且现仍在该单位务工的证明(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和由用人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的证明(以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