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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江东初级中学(南充市高坪第七小学江东校区)招生简章

12至12
336人
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本区居住登记,特定人群
暂未收录
(1)两证齐全的家庭子女。①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学生父母的房产证。(2)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部队、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区教科体局负责审核登记,统一安排就读学校。(3)城区购房户子女①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学生父母的房产证。还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及购房发票原件。③已经入住的证明材料(提供近3个月内的水、电、气使用发票)。(4)政府拆迁安置户子女①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②房屋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居委会、街道办出具的未交安置房证明;租房者提供租房协议及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③政府拆迁安置协议。(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①学生父母在高坪城区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②学生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③公安部门办理的高坪城区《居住证》;④在高坪城区的租房合同及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