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石门桥镇崔家庄学校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市居住证 ,社保达标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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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护人片区有产权房的1.监护人房产证或宅基地证原件、复印件。2.监护人银行付款凭证。3.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前一个月的水、电、燃气、物业收费单据。(二)监护人无产权房,但监护人双方父母有产权房,且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1.监护人双方父母房产证或宅基地证原件、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2.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银行付款凭证。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独生子女证明。6.前一个月的水、电、燃气、物业收费单据。(三)监护人片区有户口,但监护人及其双方父母片区内均无产权房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租住房主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居住地需具备独立生活条件。4.房屋租赁协议。5.父母合法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7.入户调查。(四)外来(非本市户籍)及本市进城务工、经商、办厂人员随迁子女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租住房主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居住地需具备独立生活条件。4.房屋租赁协议、居住登记凭证。5.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6.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本市进城务工人员无需出具)。7.入户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