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文安县新镇镇第三幼儿园招生简章
3 至 5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社保达标 ,年满三岁 | ||
根据招生公示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登记 | ||
(一)户籍生:1.房产证明 (购房合同) 或土地所有权证(父母一方为持有人)2.户口本 (含首页监护人及幼儿本人);3.法定监护人一方身份证;(二)房产生:1.户口本 (含首页监护人及幼儿本人);2.法定监护人一方身份证;3.房产证明 (购房合同) 或土地所有权证(父母一方为持有人)(三)务工随迁子女:1.户口本 (含首页监护人及幼儿本人);2.法定监护人一方身份证;3.居住证 (非廊坊市户籍提供);4.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5.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6.就业证或参保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均由廊坊市区人社局盖章);(四)经商随迁子女:1.户口本 (含首页监护人及幼儿本人);2.法定监护人一方身份证;3.居住证 (非廊坊市户籍提供);4.房屋租货备案登记证;5.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6.营业执照及区税务部门盖章的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