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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籍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户口原件、复印件。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一方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3.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都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另外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二)住房材料1、自购房提供下列三项中其中一项,同时提供2019年9月之后水、电、供暖、有线电视、天然气费用五项中的三项发票原件各一张。(1)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银行抵押,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2)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交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3)其他类住房材料:a.集资房类别的,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的原件、复印件。b.自建房类别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c.拆迁或移民安置房,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d.棚户区改造的住户,提供棚改相关手续,可按原址登记也可按棚户区安置房屋地址登记,还可按租住地址登记。2、租房户提供下列两项中其中一项。(1)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2)公租房(含廉租房)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特别说明:所有入学材料有效日期截止2020年6月30日;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实时研判是否需要提供核酸检测及其他证明材料,届时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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