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站系统

土左旗金山学校 - 高中部招生简章

15 至 18
暂未收录
本市户籍 ,本市学籍 ,本市居住证
暂未收录
1、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2、社会零散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以及原结业学校出具的电子学籍信息档案表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