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一二五中学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学籍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登记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在毕业小学进行信息采集 | ||
(一)有户有房1.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一手房以房产部门备案或网签的购房合同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产证所标注的登记时间为准;动迁房以街道或动迁部门签订的动迁结算表和动迁上楼合同时间为准,下同)。(二)有户无房1.挂靠:(1)所挂靠的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证;(2)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3)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2.租住:(1)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三)享受教育优待1.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法定监护人房屋材料;3.相关证明材料和有关部门申请文件。(四)无户有房1.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五)无户无房1.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大连市居住证》(大连地区户籍的除外);3.与《大连市居住证》住址一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4.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5.《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