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站系统
本站资讯

花园振富中学招生简章

11 至 14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到校报名(其中到城区就读的非城区户籍生和非本地户籍生到教育局报名)
城区学校:1. 学区内有户口和房产证家庭子女:户口、房产证,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和交款税票,老房子无交款税票的到房产开证明,房产证抵押贷款的,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复印件、还款票据、银行抵押收据等材料。2.学区内有固定住房,没有办理房产证家庭子女: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必须有正规的交款收据、水电费票据、开发商出具的证明等材料。3.城内打工的农村户口、租房家庭子女:户口簿、打工证明、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件、中心校开出的入学证明。4.非林甸户籍(无房产证)的家庭子女:打工证明、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件。乡镇学校: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