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社保达标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区内就读的,由就读小学组织升学报名;跨区就读到指定地点报名。 | ||
一、跨区生:1.《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2.含有户主页、孩子和监护人登记页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3.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5.学生学籍卡;6.孩子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二、户籍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学籍卡和素质报告书其它有关证件(证明)。三、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工作证明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连续一年凭证(或经商部门颁布的连续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学籍卡和素质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