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东安实验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市户籍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1、初中入学以免试、就近为原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材料,统一安排学生到学区初中就读,一般情况下学生家长不需要自己到初中联系。(市区初中学区范围可登录常州教育网( | ||
1、随迁子女: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2、回籍生:户籍簿、房产证和学籍卡(由就读小学从学籍系统中打印、盖有学校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2寸彩照一张。3、户籍生: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