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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十二中学招生简章

15 至 18
暂未收录
本市户籍 ,应届初中毕业生
具有南京市学籍的在校学生,均由就读学校到区招生办(招考中心)集体报名。具有南京市户籍并在外市就读的初三年级学生以及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招生办(招考中心)报名。非南京市户籍的南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毕业证书发放学校所属的区招生办(招考中心)报名
户口本;具有南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学生须提供就读初中学校证明、初二年级地理和生物考查成绩证明以及艺术素质测评过程性评价成绩证明;往届生须交验毕业证书